女子明知身患性病仍然卖淫,后因传播性病被
明知自己患有性病,仍与多名男子发生关系。近日,女子婷婷(化名)因涉嫌传播性病,被浦江县公安局依法刑拘报捕。
4月22日,婷婷在自己的出租房内,以50元的价格跟一男子发生性关系,后被浦阳派出所巡逻民警抓获。经检测,其梅毒螺旋体抗体呈阳性。
据查,去年婷婷曾因卖淫被抓,且被告知其患有传染性梅毒。但为了赚钱,她竟在明知自己身患性病的前提下再次“失足”卖淫,也是蛮拼的,可惜这种“拼搏”没用在正道上。目前,婷婷的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,被浦江县公安局依法刑拘报捕。
梅毒是一种慢性病,一旦染上,很难痊愈。一般治愈周期为2-3年。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,占90%以上。梅毒病人是传染源,传播性强、感染率高,通常在感染后7-60天发作。
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1、性接触传播临床上有90%以上的梅毒是通过与梅毒患者的性接触而传染的。性接触的方式包括性交、热烈的接吻、体肤接触的拥抱。
2、血源性传播梅毒的病程较长,梅毒螺旋体可在患者的血液中潜伏一段时间。尤其是潜伏期梅毒患者,体内虽感染有病原体,但可以无临床表现,健康者或其他各种疾病的病人输入了由他们提供的血液或血液制品,就可以使受血者感染梅毒。
3、胎盘传播如果孕妇感染了梅毒,在怀孕期间可通过胎盘使胎儿传染梅毒。孕妇患有梅毒,未经及时发现和治疗,或治疗不彻底,梅毒苍白螺旋体可通过胎盘的血液循环传染给胎儿,使胎儿感染梅毒。胎盘传染主要在孕妇早期梅毒时发生。
4、产道传播当胎儿经过感染有梅毒的产道时,产道部位的梅毒苍白螺旋体可感染给胎儿,导致新生儿传染梅毒而发病。
5、间接接触传播接触到梅毒患者使用过的东西,如患者的衣服、被褥、物品、用品、用具、便器、马桶和浴巾等,均有可能被病人的分泌物污染而感染梅毒苍白螺旋体。甚至与梅毒病人密切生活在一起的健康人,当轻微的伤口接触到这些沾有病原菌的物品时,就容易感染上梅毒。
温馨提醒梅毒具有极强的传染性,接触过一次病源细菌,就极有可能被感染,因此,梅毒患者医院进行检查并治疗,避免把梅毒传染给家人。同时,生活中大家也应该做好预防工作。更多问题找海口肤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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